)未被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以本公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办理联系的不同供货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收购活动。不然,相关商量请求均将被回绝。
(三)信誉信息查询记载和依据留存的方法:由收购人在资历赶忙查看现场查询信誉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收购文件同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刻符号。信誉查询记载(网页截屏)由收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承认。
(四)信誉信息的运用规矩:收购人对供货商信誉记载进行鉴别,对列入失期被执行人、严峻税收违法案子当事人名单、收购严峻违法失期行为记载名单,回绝其参加收购活动。
(一)商量文件供给时刻:2026年11月6日09:00至2026年11月13日17:30(节假日在外)。
(二)报名材料:供给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三)获取方法:请供货商将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过邮箱发送至,补白项目名称、编号、供货商全称、联系人及电话。
(二)商量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313室(宿城新区吉林路与渤海路交叉处,市儿童医院新院南侧)
(三)供货商应在呼应文件提交截止时刻前将纸质呼应文件递送至商量地址。逾期递送的呼应文件,收购人不予受理。
本收购公告(收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收购公告(收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